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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索引号:zrzyj -/2022-0825002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25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1941)和《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楚自然资通20202)要求,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以下简三项制度)在我局的顺利推行,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效能。

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统筹推进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更好服务保障自然资源改革发展。

  二、工作任务

  结合我局实际,在行政处罚中推行三项制度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自然资源执法信息。

  1健全公示制度。制定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自然资源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1)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事前公开的内容,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予以公开。

  2)完善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内容后,予以动态公示。

  3)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程序,编制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执法服务指南。

3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按照自然资源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相关行政执法证件。

3)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投诉举报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

1)依法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执法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都主动向社会公开。

2)按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3)根据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信用信息双公示目录和标准,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记录制度。修订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1)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本单位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上级音像记录设备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执法处罚(简易处罚程序除外)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决策,不得作出决定。

  1建立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法制审核组

  3确定审核范围编制行政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人员、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要落实专人负责法制工作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法制审核,我局成立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大队,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

(二)强化统筹衔接。要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政务服务改革、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着力解决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领域企业、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法律学习。以法律法规学习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能力,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将推动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引导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三项制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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